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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五邑大学本科毕业,广东江门人。曾在广东金浓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现在在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本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经为江门市中石油公司等承办过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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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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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的区别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不同的,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区别,从而产生了误区,那么我们要如何区别两者的不同呢?

1、 保险的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公司设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有时,保险公司会出于营利的考虑,不愿接受那些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和职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2、 实施对象不同

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职工,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建筑业、采矿业、冶金业等行业的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所以,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自然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双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与义务。只要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人都可以投保。

3、实施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国家法律,强制属于实施对象的企业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身愿投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并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即自愿投保。

4、基金的来源不同

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政府确定的一定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保险费。企业可以将保险费用列入成本。当发生重大恶性伤亡事故,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应付所需的保险待遇支出时,国家财政应给予一定的补贴。

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金来源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而缴纳的保险费。不管是投保的企业雇主还是个人在享有领取保险金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缴纳保险金的义务。国家对商业保险公司不给予任何补贴。

5、保障水平不

工伤保险待遇是在劳动者为社会尽了劳动义务发生工伤以后发放的,它的保障水平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确定的。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还要考虑劳动者过去劳动贡献的大小。工伤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仅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保险的金额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并写在保险合同里,投保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金,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保险金。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是依拒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投保人员要符合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保障水平的高低就看投保人的投保金额的多少,即看投保人的缴费能力的大小。

6、管理体制不同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是由金融系统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保险法、合同法的调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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