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五邑大学本科毕业,广东江门人。曾在广东金浓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现在在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本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经为江门市中石油公司等承办过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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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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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348256907@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1710688108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春晖苑二幢107号1-2层(蓬江区法院旁)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起诉地有哪些要求?

  签订了借款合同的债务纠纷却没有顺利拿到手,在这时候一些人就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给自己维权。在处理借款合同诉讼纠纷的时候,一些人对于起诉的地点等等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是当地还是对方的公司里。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借款合同起诉地都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的义务是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而借款人的义务是偿还借款及利息,出借人与借款人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二、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双方未约定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借款合同要起诉的话,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然后将起诉的相关事宜委托给专业的律师来进行全权处理就最好了。关于借款合同起诉地或是对于借款合同起诉的其他事宜,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或想要争取权益,可以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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